现将《聊城市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财政局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聊城市商务局
聊城金融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
聊城市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为全面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畜禽产品保障能力,加快全产业链转型升级,制定本措施。
一、促进畜牧生产稳定。坚持稳生猪、优家禽、壮牛羊、兴奶业、促特色,鼓励发展规模化养殖,对于新建或改扩建新增生猪年出栏量5万头以上、肉禽年出栏量500万只以上、蛋禽存栏量20万只以上、牛年出栏量1000头以上、羊年出栏量5000只以上、奶牛存栏量2000头以上的大型养殖场,达到养殖规模后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根据产能和市场状况予以动态调整。促进养殖场户节本增效,支持养殖场户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对符合补贴政策的畜牧业设备,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施畜牧业设备更新改造。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支持有机肥还田利用,鼓励第三方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养殖场(户)无法就地消纳的粪污进行集中处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推进畜禽种业振兴。加大对畜禽种质资源保护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补助和生产性能测定资金,对新培育的经国家认定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由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培育企业20万元的奖励。被评为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的,每年给予市级财政补助。鼓励各县(市、区)进行专项财政支持,促进畜禽种业振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三、培育畜牧龙头企业。对于成功入选国家、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财政资金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产业融合项目申报和建设,对于以畜牧业为主导产业成功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的县(市、区)或乡镇(街道),在通过认定后,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50万元、10万元;对以畜牧业为主导产业的特色产业强镇落实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做优做亮畜牧品牌。培育一批畜禽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以“好品山东”“聊城优品”“聊·胜一筹!”为引领,增强聊城畜产品品牌影响力。积极落实畜禽品类的质量品牌项目奖励,对纳入“好品山东”“聊城优品”品牌名单且符合奖励政策范围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对纳入“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名单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加大对畜禽品牌创建的支持力度,对入选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精品品牌)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鼓励畜产品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巩固禽肉、宠物食品等出口优势,加大对畜产品国外推荐注册力度,提供注册、检测、通关、退税、物流等全流程服务,鼓励支持畜禽生产加工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对入选国家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的企业,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畜产品出口企业年出口额超过2000万元且出口额同比增长10%以上的,对市场开拓、平台建设等相关费用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对新增畜产品出口备案企业且年出口额大于100万元的,对市场开拓、平台建设等相关费用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聊城海关)
六、推动畜牧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坚持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各县(市、区)在稳定基础产能的同时,瞄准当地1-2个优势特色产业,对标全国、全省先进,利用3-5年时间集中培育,不断延链、补链、强链,“十五五”期间梯次培育一批年产值超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的优势畜牧产业链。用好用活现有政府投资基金,通过市场化手段对优势畜禽产业项目予以扶持,对达到基金投资要求的项目,通过设立子基金或直投的形式,每年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的投资。(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七、加强畜禽生产监测帮扶。加强监测调控,建立畜牧生产监测系统,各县(市、区)围绕优势产业,有效整合辖区资源,积极帮助中小养殖户协调解决疫病防控、饲料购买、种苗购入、饲养管理、畜禽销售全过程困难问题。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合同、订单等形式将更多中小散户纳入产业化经营体系,发展“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农户”等利益联结模式,对于新增带动中小养殖户超过50户的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财政奖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八、创新金融惠农支持。加大对畜牧业领域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创设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信贷产品。鼓励农发行等政策性贷款向畜牧业倾斜,用好山东农担公司畜牧业优惠政策,开发适合中小型养殖场户的金融产品。用好生猪、能繁母猪、奶牛等政策性保险,根据投保需求落实市级财政补贴。支持县(市、区)自主开展优势特色畜种保险,对纳入省级奖补的地方特色保险,按照上年度县级财政已补贴保费支出规模的一定比例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聊城金融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聊城市分行、山东农担聊城管理中心)
九、加快产业发展政策落实。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畜牧业发展项目,加强生猪调出大县、粮改饲、奶业新型主体培育、粪污资源化利用、生猪良种补贴、动物防疫等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加快政策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十、提高资源要素保障水平。县(市、区)因地制宜制定鼓励畜牧产业、优势乡镇发展的支持政策,探索政府主导、国企投资、农户参与发展路径,鼓励国兴集团等国有企业投资畜牧业,建设畜禽养殖园区、加工园区,为产业发展注入更强动能。简化用地取得、农业用地转养殖设施用地审批流程,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指导符合条件的养殖场依法依规尽快完善环保手续。(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聊城市国兴城乡发展集团)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