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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聊城市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业、畜牧业、渔业
11371500MB2865470R/2025-45736381
聊农字〔2025〕18号
2025-05-15
2025-05-22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有效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聊城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聊城市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农字〔2025〕18 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经开区和高新区分局、经开区财政金融部、高新区财政金融部,度假区农业农村局、度假区财政局: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小麦实际种植面积核定及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聊城市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杨红燕  0635-8287155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     李  凯  0635-8287108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张  欣  0635-8681116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聊城市财政局

2025年0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聊城市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5〕6号)要求,结合聊城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依据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在耕地上种粮(小麦)的农民。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要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发放对象以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坚决杜绝补贴代领情况。

(二)补贴依据:耕地上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发展林果业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未通过面积和质量验收的“补”的耕地,不予补贴。

1.违规占用耕地植树并林麦间作的,不纳入核定范围;经济作物与小麦间作的,由各县(市、区)根据作物对小麦产量影响等情况,确定小麦是否纳入核定范围和折实比例;

2.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因纳入核定范围显失公平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3.种植饲用小黑麦等品种且用于饲料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4.小麦收获前,耕翻、毁麦的,用于青贮或改种其他非粮作物的,不纳入核定范围。已核定面积的,取消补贴发放资格;已发放的补贴,收回县级财政。

(三)补贴标准:省级、市级按照2024年各地小麦统计面积测算分配补贴资金,各县(市、区)要根据下达的资金数和实际核定的小麦面积来确定补贴标准,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要统一。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流程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严格按照种粮(小麦)农民自报告、村级初核、乡镇(含街道办事处,下同)审核、村乡县“三级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级财政部门发放补贴、工作情况上报等程序,高质高效完成相关工作。

(一)种粮(小麦)农民自报告。乡镇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种粮(小麦)农民及时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跨县区、跨乡镇等跨区域流转土地种植小麦且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实际种麦农民的,其实际种植小麦面积从流转土地所在村分别上报,相关乡镇政府要确保实际种麦农民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应报尽报,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统筹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合理确定上报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种粮(小麦)农民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小麦)农民虚报实际种植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多发放补贴要及时收回县级财政,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级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小麦)农民申报的耕地上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乡镇政府,确保不漏报、不虚报。

(三)乡镇审核。乡镇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把关,并按照不低于5个行政村(不足5个的全覆盖抽查)、每个行政村不低于10户(要包含一定数量小麦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领取补贴的实际种麦农民)进行实地抽查,抽查时要重点查看小麦种植地块土地性质和实地丈量的面积。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乡镇政府对补贴对象、耕地上小麦实际种植面积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村乡县三级公示。严格落实“三级公示”制度,积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内容模板由市级统一制定(详见附件),公示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实际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乡镇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村、到户小麦实际种植情况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同步在县级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乡镇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三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无误后将补贴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信息公开公示时要注重对种粮(小麦)农民的隐私保护,不得泄露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等关键信息。

(五)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乡镇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小麦面积核定工作要于5月底结束,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于6月1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耕地上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核定情况。

(六)县级财政部门发放补贴。县级财政部门对农业农村部门复核结果审核确认后,于6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补贴发放完成后,继续严格落实“三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到各村公示本村分户小麦实际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总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乡镇驻地公示各村享受补贴对象数量、分村小麦实际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总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村、到户补贴发放情况及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同步在县级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乡镇政府对补贴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收集、保存好“三级公示”影像资料。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工作进度,适时对乡镇、村级面积核定和补贴发放两次公示情况,进行随机实地抽查并留存抽查台账。

(七)工作情况上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情况,并于7月18日前正式行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发动,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保护和调动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是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基础。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补贴发放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严格工作流程,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目标和工作要求。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通过“村村通”大喇叭、张贴公告、发放明白纸等适当方式进行宣传,让农民群众广泛知晓、理解支持,为政策顺利落实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强化工作流程,压紧压实责任。乡镇政府为政策落实的第一责任主体、乡镇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要把核实、公示等环节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杜绝工作流于形式。在种粮农民自报告环节,镇街要加强指导,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政策和时限,为农民提供便捷的申报渠道。村级初核时,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监督作用,对面积存在争议的地块,及时组织实地丈量。镇街审核要切实落实实地抽查比例,特别是要对新增种植大户、面积变动较大的区域进行重点抽查,抽查情况要于当季小麦收获前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要严格落实“三级公示”制度,公示要确保公示地点显著、时间足够,方便群众查看监督。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择机对乡镇、村级提报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特别是面积增加较多的)情况真实性进行一定比例抽查。对在各级抽查过程中发现的,上报面积与实地丈量面积差距较大,且差距较大户数比例明显偏高的,要重新组织针对该村的小麦面积核定及上报工作。各级要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真实准确、补贴发放工作有序推进,切实维护好种植主体权益。

(三)强化协调配合,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将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提供给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至种粮(小麦)农民社保卡银行账户(补贴对象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办理社保卡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补贴对象在“一卡通”系统登记的银行账户),并及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完成数据登录,确保系统间数据有效衔接。

(四)加强数据比对,确保全面掌握情况。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小麦面积数据的分析比对,鼓励将申报面积与确权登记面积、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实际耕地面积、土地流转面积、政策性小麦保险承保面积等数据进行横向对比、相互验证,将上下年度间的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资金等进行纵向比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北斗智能监测终端等手段对数据进行核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准确性。对存在较大差异的,进行重点分析,并核实处理,不能一概而论,确保全面掌握实际种植情况。

(五)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涉及面广量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扎实做好补贴发放管理各项工作。要紧盯补贴发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以及巡视、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运用大数据技术拓展监督手段,积极主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审计、巡视提出且已定性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要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侵占贪污补贴资金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严禁用补贴抵顶水费、电费、保洁费等各类种粮(小麦)农民应缴款或欠款,严禁将补贴申领与保险参保挂钩,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公示内容模板


附件: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公示表(村级)

        乡(镇、街道)                                         

村(庄)

户主

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亩)

核实后小麦种植面积(亩)

说明









































公示期: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

乡(镇、街道)监督举报电话:          

县级监督举报电话: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公示表级)

        乡(镇、街道)                              

村名

耕地面积

核实后小麦种植面积(亩)

说明





































































公示期: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

乡(镇、街道)监督举报电话:          

县级监督举报电话: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公示表(村级)

        乡(镇、街道)                                         

村(庄)

户主

小麦种植面积(亩)

补贴标准(元/亩

补贴金额(元)






















































































公示期: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

乡(镇、街道)监督举报电话:          

县级监督举报电话: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公示表级)

        乡(镇、街道)                                

村庄

耕地面积(亩)

补贴户数(个)

补贴面积(亩)

补贴标准(元/亩

补贴金额(元)







































































































公示期: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

乡(镇、街道)监督举报电话:       

县级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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