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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3月)
发布时间:2024-03-12 16:10: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市农业农村局编制了《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和聊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liaocheng.gov.cn/)上查阅,也可以到《指南》指定发放点: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财干东路80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行业发展规划、专业规划等。

(三)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众周知的文件等。

(四)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部门预算、决算信息。

(五)乡村振兴

主要包括:与乡村振兴相关的业务工作。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及通知公告。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网站和本机关网站上依检索顺序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查阅。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聊城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2.聊城市农业农村局领导成员名单及其工作分工;

3.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内部机构设置及其工作职责;

4.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5.聊城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需要公众知晓的文件;

6.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各项行政许可事项;

7.聊城市农业农村局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主要内容;

8.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

9. 与本机关工作相关的统计数据;

10.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网站网(http://nyncj.liaocheng.gov.cn/)

2.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

3.《聊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1)公报线上查阅:

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lc_lcsrmzfchannel201911221748262672736320/?qnh=2023

微信公众号:liaochengfabu。

(2)公报免费赠阅:

聊城市档案馆。地址: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文汇路16号;电话:0635-8262321。

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153号;电话:0635-8902600。

开放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4.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此外,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便民服务手册等辅助性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线下公开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财干东路80号;办公电话:0635-8287105;办公时间: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原则上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电话:0635-8287105)查阅。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处领取,也可以在聊城市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本机关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财干东路80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7105 传真:0635-8287103

电子邮箱:lcsnyncj@lc.shandong.cn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聊城市农业农村局,聊城市东昌府区财干路80号,电话:0635-8287103,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现场提出申请。

办公地址:聊城市财干东路80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7105 

传真:0635-8287103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名称请注明“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财干东路80号;邮政编码:252000。

3.传真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635-8287103。

4.网页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http://www.liaocheng.gov.cn/channel_lc_lcsrmzfysqgk6896/),申请人填写完毕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二)答复处理

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可参考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png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本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期限内,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本机关将向申请人书面说明情况。

(1)属于应当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需要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和期限;

(2)属于不予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出具《政府信息补正申请通知书》;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应当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农业农村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财干东路80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7105 传真:0635-8287103

电子邮箱:lcsnyncj@lc.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一)本机关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投诉举报。

1.本机关投诉电话:0635-8287106。

2.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投诉电话:06358287106;传真电话:0635-8287103;通讯地址:聊城市财干东路80号;邮政编码:252000;电子邮箱:lcsnyncj@lc.shandong.cn;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其他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聊城市人民政府(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聊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地址:聊城市松桂路与奥森路交叉口)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