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关于下达2023年农田建设任务及做好项目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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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什么是农田建设任务和项目计划编报?
答:依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高标农田建设任务由中央下达至各省,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农田建设年度任务方案下达到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结合各地资源禀赋、规划目标、项目储备等情况,对省级下达的建设任务进行分解下达至县级。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县域农田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库,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申报项目。
二、农田建设任务和计划编报适用时间?
答: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每年第一季度下达,县级按照下达的任务,及时组织编制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等报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省、受托的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实施方案评审工作。评审合格并经过公示后要适时批复。
三、项目建设内容是什么?
答: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为新建和改造提升两种类型。新建项目是指在2011年以来未开展过高标农田建设的区域新建设的项目;改造提升项目是指在已建项目区内,对原有建设工程进行提质改造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完善、提升项目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按照区域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统筹设计建设内容。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 2022)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打造绿色农田和智慧农田为方向,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八个方面,以及整合资金项目规定的建设内容,聚焦提升粮食产能,综合配套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及其他工程措施,同步推广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服务,健全工程管护机制等。
四、项目申报原则有哪些?
答: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应按照《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耕地资源、水资源和农业生产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农田建设,优化建设布局,合理确定建设顺序,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和项目资金公示制等。
五、项目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要求,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1)符合市、县农田建设规划;(2)项目选址、区域范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资金需求科学合理;(3)项目区土地权属清晰,当地群众积极支持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须征得项目区所在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4)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建成后能有效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粮食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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