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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下达2023年农田建设任务及做好项目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
11371500MB2865470R/2023-4430921
聊农发〔2023〕25号
2023-04-27 16:43:37
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3年农田建设任务及做好项目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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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开发区和高新区分局、度假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鲁农建字〔2023〕9号)要求,省厅下达我市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8.6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任务3.3万亩。省农业农村厅直接下达省重点事权综合改革试点县17.3万亩,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各地资源禀赋、规划目标、项目储备等情况,采取综合因素法,对其余11.3万亩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详见附件1)。分解方案已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分解下达2023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永久基本农田和“两区”为重点,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要多渠道统筹整合资金,足额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加快项目准备和实施,不断提升项目建设标准和质量,确保2023年全市28.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3万亩高效节水灌溉任务今年11底前全部竣工。

二、严格项目立项选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以提升粮食产能为目标,根据“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布、水土资源条件、规划目标任务、项目储备等情况,及时将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地块。要落实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的政策要求,严禁新立项项目“非农化”、“非粮化”,不得在属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中规定禁止立项的地块上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不得与2011年以来已建成并上图入库项目和在建项目产生重叠;改造提升项目原则上要在高标准农田清查评估中质量等级核定为“需要提质改造”和“基本符合”的2011-2018年立项项目区内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原则上要成方连片,集中打造。新建项目法人在申报项目时,必须同时报送设计公司针对项目是否存在重叠问题的书面说明,项目法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持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以打造绿色农田和智慧农田为方向,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八个方面,以及整合资金项目规定的建设内容,聚集提升粮食产能,综合配套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及其他工程措施,同步推广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服务,健全工程管护机制等,实现水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一)强化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技术措施继续实行全覆盖,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投资不得低于250元/亩,一般项目区不得低于200元/亩。要统筹推动秸秆还田、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用地膜污染防治、水肥一体化、深松深耕等项目优先在标准农田项目区内实施,整合项目建设内容和项目投资编入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方案,或被整合项目确定后,通过变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内容的方式,在实施方案中增加该部分内容。耕地质量提升,要结合耕地资源承载力和重要微量元素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改良方案,加强对项目区地力变化情况的监测评价。

(二 )加强农田灌排水网建设。要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要求,科学布局田间灌排体系,做好与项目区周边大中型灌区的科学衔接,把田间小型水利设施作为优先建设内容,减少新建灌溉机井,合理增加泵站建设及旧井更新,优先利用地表水灌溉。要全面贯彻节水理念,改造提升项目区节水灌溉工程原则要达到全覆盖,适宜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的区域要全部发展成高效节水灌溉。对于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耕地鼓励发展喷灌、微灌和水肥一体化等成熟实用技术。项目区排水与水源、灌溉工程要同规划、同建设,必须满足《通则》及相关专业规范标准要求。要针对近年洪涝灾害中的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合理配套建设和改造输配水渠(管)道、排水沟(管)道及渠系建筑物,完善低洼易涝地块排水设施,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三)致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根据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进行合理布局,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与村庄环境相协调,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提高农田生态保护能力和耕地自然景观水平,提升项目综合建设成效。要结合立地和水源条件,兼顾生态和景观要求,确定树种、修建农田林网,不得在项目区内种植杨树、桉树、构树等林木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三、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各县(市、区)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优先保障领域,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涉农资金整合约束性任务的资金支持政策,落实提高新增耕地收益和土地出让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比例的规定,加大政府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力度,足额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积极探索通过推进公司化、平台化、市场化建设模式,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确保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平均计算,一般项目亩均投入财政资金不少于1950元,示范区项目不少于3000元。

省农业农村厅提出今年新立项项目要在11月底前全部竣工。各县(市、区)要坚持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两手抓、两手硬,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执行,规范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保证工程质量。要充分考虑极端天气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提前安排各项工作,每个项目要倒排工期,制定时间表,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项目建设期间,要落实好建设调度制度,及时填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数据,将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统一上图入库。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要及时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中填报相关信息。项目验收后要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明确管护标准和三级管护责任人,确保工程运行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积极创新示范。借鉴其他地区的典型经验做法,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需求,积极探索数字化、智能化在农田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逐步打造智慧农田新模式。推动基础设施配套、耕地质量提升、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土壤墒情检测等资源要素向项目区内聚焦,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综合效益,拓展农田多重功能。鼓励在建设内容、标准和方式上进行探索,打造多种类型的示范,实现典型引领。整县推进创建示范县项目建设内容要与整县推进创建三年规划相衔接,突出精品工程、整合涉农项目、打造特色模式三个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带动项目区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就近就业、增收。

(二)提升设计质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测绘、勘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设计单位的外业工作成果进行审核,确保实施方案编制达到一定深度,减少后期项目调整变更。项目实施方案上报之前,要以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农田建设政策为依据,组织农田建设政策、水利工程、农业、林业、工程造价、经济评价等方面专家,对申报项目建设必要性、政策合规性、技术可行性、投资可靠性、经济合理性、材料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形成初评报告。

(三)加强风险防控。要不断强化廉洁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农田建设工作纪律“十不准”》有关规定,切实防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风险,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主体抓好整改落实,对违规违纪问题,要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

(四)按时上报材料。各县(市、区)要按照规定抓紧做好项目勘察设计、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坚决杜绝新建项目重复立项、改造提升项目简单重复建设、示范区起不到示范效果等情况发生。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实施方案(送审稿一式5份和电子版)及相关附表请于2023年5月12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实施方案编制大纲格式参照2020年格式)。

电话:8287008 邮箱:lcntjsgl@lc.shandong.cn


附件一:2023年聊城市农田建设任务清单.xls

附件二: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领域支持情况表.xlsx

附件三: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pdf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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