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和第十五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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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背景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持续推动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优化龙头企业队伍结构,增强其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和申报认定工作。此举既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应对新阶段农业产业发展新形势、新挑战的重要举措。
二、出台目的
一是优化龙头企业队伍结构,实现动态管理。通过对现有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进行全面运行监测,准确掌握企业发展状况、带动能力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撤销不符合标准或发展停滞的企业,同时吸纳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新兴企业,确保市级重点龙头企业队伍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活力,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
二是强化政策引导作用,推动产业提质增效。政策通过监测与申报工作,引导企业更加注重提升自身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和联农带农效果。明确将企业在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参与乡村建设等方面的实际贡献作为重要考量,推动龙头企业成为新技术、新模式的探索者和实践者,进而带动全市农业产业链整体升级和竞争力提升。
三是精准落实扶持政策,优化产业发展环境。通过规范的监测与申报程序,建立起更为完善的企业信息库,为后续精准施策、有效扶持提供可靠依据。将有限的财政、金融等资源更集中地投向真正有潜力、有担当、有实效的龙头企业,提高政策资源的配置效率,营造有利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政策的实施,预期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强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对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三、核心目标
本次工作的核心目标在于构建一个科学、规范、高效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与认定管理体系。一方面,确保现有龙头企业持续符合标准、发挥应有作用;另一方面,发掘和培育新的产业化骨干力量,不断壮大龙头企业队伍。最终目标是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带动明显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集群,使其在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带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加突出的核心引领作用。
四、主要内容
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两大板块:运行监测和新增申报。
在运行监测方面,聚焦于对第一批至第十三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常态化跟踪问效。明确了监测对象、内容、标准及规范程序,要求企业开展自查并提交包括经营情况、财务报表、资信证明、带农增收材料等在内的核心材料,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初审并提出监测意见上报。
在新增申报方面,启动了第十五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详细规定了申报企业需满足的基本标准、应遵循的申报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清单。特别强调了企业在联农带农机制、质量安全、科技创新、环保履约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并明确了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外向型企业、联农带农作用显著企业等在规模标准上的适度放宽政策,体现了扶持重点和导向。
五、支撑举措
为确保监测与申报工作的顺利实施和预期效果的达成,市农业农村局协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共同提供以下支撑。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与指导服务。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指导企业准确理解政策要求,规范填报相关表格和准备佐证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合规。
二是明确工作规范与时限要求。制定了统一的工作流程、材料清单和填报模板,并对监测结果上报、申报材料报送等关键环节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各县(市、区)按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保障工作推进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三是强化纪律要求与过程监督。明确要求对企业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舞弊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将设定相应的限制申报期,维护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通过严格的程序设计和纪律约束,确保监测与申报结果公信力。
六、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解读人:张振帅
联系电话:0635-828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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