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关于印发〈聊城市现代农业强县评价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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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聊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参照《山东省建设现代农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近日聊城市农业农村局结合聊城农业发展实际,牵头制定聊城市现代农业强县评价办法,重点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增速、规上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和增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速等36项指标进行评审认定。办法明确2023—2024年每年在全市择优确定1个市级现代农业进步县,2025年在全市择优确定1个市级现代农业强县,市级财政对每个现代农业强县(进步县)给予1000万资金奖励,专项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及相关设施装备建设等领域,激发县域发展现代农业的内生动力,引领构建农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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