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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2024年聊城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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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16:37:17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2024年聊城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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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2024年聊城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畜产品质量安全是红线、更是底线,关乎着公众的健康、政府的形象、企业的生存、社会的稳定和国际间贸易,要求始终绷紧畜产品质量安全这根弦,一丝一毫不能放松,切实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除了追求更高的生活水平之外,对食品方面的要求也逐渐提高,相应的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也更加关注,大家都希望能够吃到更加安全、健康的畜产品。所以,加强畜产品质量的安全监测是十分必要的。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是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保障畜产品上市质量安全的最有效措施之一,从而严防、严管、严控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持续保持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稳定趋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制定《2024年聊城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三定方案”中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职能职责、《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28 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鲁牧屠管函字〔2024〕13号)等要求,研究制定了《2024年聊城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

三、制定《2024年聊城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目的是什么?

答:根据《2024年聊城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要求,针对肉牛、肉羊、生猪、禽蛋等重点畜禽及产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组织开展“瘦肉精”、兽药残留等畜禽肉类、禽蛋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提高监测频率和覆盖面,有力有效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四、《2024年聊城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内容有以下三点:

(一)抽样环节。全市11个县(市、区),其中肉类在屠宰环节抽取,尿样和禽蛋在养殖环节抽取。

(二)抽检品种。抽检品种11类,即:猪肉、猪肝、牛肉、牛肝、羊肉、羊肝、猪尿、牛尿、羊尿、禽肉、禽蛋。

(三)监测数量。委托第三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全年完成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数量800批次,即:2024年上半年聊城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280批次、2024年聊城市畜禽屠宰环节专项监督抽检180批次、2024年聊城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60批次和2024年下半年聊城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280批次,全年分四次完成。

五、在落实《2024年聊城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中主要采取哪些保障措施?

答:主要有以下三项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抽样。全市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内部职责分工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积极组织抽样工作,确保监督抽检工作顺利进行。要集中力量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排查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严格客观公正,确保监测质量。第三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要严格检验检测程序,保证监测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和真实性,参与监测工作的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禁弄虚作假。未经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抽检结果。

(三)按时完成任务,及时报送结果。第三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要确保监测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按照监督抽检方案要求将检测结果、分析报告和检测报告送至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妥善保存好监测相关记录和档案。

解读单位: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朱来胜  

联系方式:0635-828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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