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管理的通知》(鲁牧畜函字〔2022〕5号)要求,我局组织各县(市、区)申报了国家级、省级、市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请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2月21日至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科。
联 系 人:谭鹏飞
电 话:8287857
邮 箱:lcxmxmk@lc.shandong.cn
地 址:东昌府区财干路80号403室。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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