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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核清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中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7-07-21 14: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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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农字〔2017〕137号                                                                                签发:陈长华


各县(市、区)农业局,市属开发区农办(农委):

为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正确发放,同时为市纪委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奠定基础,根据聊城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全市粮食直补资金管理的建议》(聊审财建?2017?3号)和市领导批示精神,经市农委研究,决定对2015年以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中有关问题进行复核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复核清理的主要问题

通过复核清理,主要解决以下问题:

1、公职人员和农户(含村干部)无土地确权登记信息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未种植小麦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

2、农户(含村干部)多个惠农“一本通”(“一卡通”)问题,多报面积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

3、部分村干部冒领私分村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问题,违规代领代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问题;

4、审核把关不严,麦田中套种其他作物未折实、对“四不补”对象进行补贴问题;

(二)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发放机制

在清理复核工作中,深入剖析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标本兼治,在制度制定、责任落实、公示公开等方面加强整改,完善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机制漏洞,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与确权登记信息相衔接、特殊问题及时备案更新、便于监管的补贴资金发放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牵头、分工负责。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鲁财农〔2015〕26号),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级政府要组织农业、财政、公安、监察等部门统一开展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中有关问题的复核清理工作。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小麦种植面积核定信息数据的复核、与确权登记信息衔接工作,财政、公安部门在资金发放、户籍识别等方面提供信息支持,监察部门对复核清理工作进行监管,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管理的通知》(鲁财建〔2013〕119号),“乡镇人民政府为小麦种植面积核实第一责任主体、包村干部为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级主要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切实组织实施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有关问题的复核清理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的信息数据要逐村、逐户复核,实事求是查明存在的问题,分类处置。凡是农户自主经营耕地种植小麦的,要将“一本通”户名统一到确权颁证信息上来,原属村组织成员的公职人员确有耕地种植小麦的,“一本通”户名改到身份为农民的家庭成员名下,小麦种植面积与确权耕地面积相参考;没有完成确权登记的也要以农民身份的户主予以规范并注明未进行确权;通过流转、承包等方式经营其他农户耕地并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在经营期限内使用经营者“一本通”户名,承包、流转手续同时在经管部门备案;一户多个“一本通”的,有重复上报小麦种植面积套取国家补贴的,要追回补贴资金并保留一个具有农民身份户名(与确权登记户主相同)的“一本通”。个别村干部或公职人员未种植小麦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冒领私分村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违规带领代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麦田中套种其他作物未折实、对“四不补”对象进行补贴问题等违法违规问题要劝其主动退回不应得到的补贴资金,写出深刻书面检查,经劝说仍不退回的,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坚持突出重点,速查速改。各县(市、区)在复核清理工作中,要将小麦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上的农户、领取补贴的公职人员、信访量大的村及村干部作为工作重点,调查与实地丈量相结合,速查速改,提高工作效率。

(四)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机制。各县(市、区)、各乡镇要在复核清理、纠正问题的同时,分析原因,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公示公开、督导检查、审核监管等工作制度机制。

三、方法步骤

复核清理工作自7月下旬开始,至8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7月25日前)

市里下发通知,县、乡(镇、街道)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

第二阶段:清理整改(7月26日至8月上旬)

县、乡组织人员集中开展复核清理,整改存在问题,清理不良补贴资金,填写复核清理表格。复核清理后的数据提供纪委系统大数据监督平台。市、县组织人员开展巡查督导。

第三阶段:完善总结阶段(8月中旬)

乡(镇、街道)、县(市、区)逐级完善制度规定,上报整改数据表格和复核清理工作总结,违法违规问题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处理。市里全面总结复核清理工作情况,纪委系统建立运用大数据开展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平台。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大局。政策落实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正确认识审计部门发现的诸多问题的严重性,站在维护党和群众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重要性,全面部署,周密安排,抽调得力人员参与复核清理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准确落实,确保国家资金安全。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要对参与人员集中进行宣传教育,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问题复核清理工作,深入村、居张贴告示,发放明白纸,广泛动员农民群众提供线索、协助搞好复核清理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参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问题复核清理工作人员,要逐村、逐户认真调查复核,工作期间要依法依规、秉公处理,严禁蜻蜓点水、敷衍了事,严禁包庇、纵容违法违纪人员,严禁掩盖问题。工作期间,市、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督导巡查,县(市、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要跟踪监督,确保复核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要及时宣传复核清理工作成绩和进展情况,按时报送有关数据,有关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保持沟通。

聊城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7月21日

抄送: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

聊城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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