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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聊城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管用专项整治有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3-11-06 15: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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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聊城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管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为巩固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成果,集中解决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根据省委、市委安排,我市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管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受理范围

1.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

2.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违规占用问题。

3.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

4.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问题。

5.镇(街道)挪用代管村集体资金问题。

6.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监管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7.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8.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职能落实不到位问题。

受理电话

(一)(市区)

东昌府区工作专班:0635-8418982

茌平区工作专班:0635-7227011

临清市工作专班:0635-6052612

冠  县工作专班:0635-7225286

莘  县工作专班:0635-7127822

阳谷县工作专班:0635-7131222

东阿县工作专班:0635-6069886

高唐县工作专班:0635-3951971

开发区工作专班:0635-8510201

高新区工作专班:0635-8507107

度假区工作专班:0635-7100799

(二)聊城

聊城市工作专班:19906350873

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按照(市区)、市级逐级受理的原则,通过电话方式受理侵占挪用农村集体“三资”的有关问题。(市区)、市级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受理要求

1.坚持“谁举报谁举证”,举报人需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问题情形及线索。

2.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歪曲捏造事实、诬告诽谤、陷害他人。

3.对于不属于农村集体“三资”清管用专项整治受理范围的监督举报事项,请依法依规通过有关渠道反映。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

特此公告。

 

 

聊城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管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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