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畜牧兽医系统官方兽医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官方兽医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的通知》鲁牧动卫中心发〔2022〕15号)要求,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对有关县(市、区)、有关单位申报确认和取消的官方兽医人员资格材料进行了审核,确定拟新确认官方兽医资格15人,拟取消官方兽医资格21人,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0日-26日
联 系 人:连伟民,0635-7106629
地 址:聊城市农业农村局第二办公区(柳园北路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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