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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聊城市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和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等畜牧业有关项目 (第二批)市级验收评估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5-03-28 09: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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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聊城市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聊农函〔2023〕63号)、《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等畜牧业有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农函〔2023〕180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了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奶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等畜牧生产项目。

应莘县、茌平区、东阿县、高唐县申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验收评估了莘县的奶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茌平区的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东阿县的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高唐县的奶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经专家验收评估,茌平区的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东阿县的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和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高唐县的奶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莘县的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和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通过现场验收评估;莘县的奶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补充完善档案资料后通过验收评估。

现将验收评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4月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人:谭鹏飞

电  话:8287857

邮  箱:lcxmxmk@lc.shandong.cn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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