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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时间:2018-09-17 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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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聊城市农业委员会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农财字〔2018〕63号)中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下达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750万元(种植业)。按照省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要求,我们根据各县(市、区)种植业规模,综合考虑乡村人口、农业总产值、农作物播种面积等因素,并结合往年补助项目实施和绩效考评情况等,初步将补助资金进行了分解落实,经委党组讨论通过后,将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

序号

项目县(市、区)

项目资金数(万元)

1

莘县

130

2

阳谷县

100

3

茌平县

100

4

高唐县

80

5

冠县

100

6

东阿县

60

7

临清市

90

8

东昌府区

90

合计

 

750

如对以上分配方案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报聊城市农业委员会科技科。联系电话:610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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