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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时间:2018-09-17 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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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聊城市农业委员会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农财字〔2018〕63号)中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我市共承担2683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其中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2463人,现代青年农场主220人。我们参照省厅因素法分配原则,将农业人口数、农业增加值和新型经营主体作为计算分配因素,按照综合得分或占比,初步将培育任务和资金进行分解落实,经委党组讨论通过后,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

  项目县(市、区)

  培育任务数(人)

  补助资金数

  (万元)

   

  合计

  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

  现代青年农场主

   

  莘县

  500

  460

  40

  150

  阳谷县

  425

  390

  35

  127.5

  茌平县

  320

  290

  30

  96

  高唐县

  280

  260

  20

  84

  冠县

  370

  340

  30

  111

  东阿县

  235

  215

  20

  70.5

  临清市

  313

  288

  25

  94

  东昌府区

  240

  220

  20

  72

  合计

  2683

  2483

  220

  805

  如对以上分配方案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报聊城市农业委员会科技科。联系电话:610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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