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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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新目标新要求,以及《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聊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2021-2025)》部署要求,高质量推动我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工作,助力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工作。
一、美丽乡村创建工作
(一)以行政村为单位创建。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考虑村庄现有基础、未来发展前景和区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优先选择基层党组织有战斗力、群众创建有积极性、产业发展有较好基础、乡村治理规范有序,有活力可持续发展的村庄。
(二)发挥规范引领作用。指导、推动和支持基层编制好村庄布局和建设规划,着力提高建设水平,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依据乡村建设规划,统筹谋划、整合资源、连片打造。
(三)注重开展试点示范。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在省级和美乡村创建中,推广“信用+”、“积分制”等社会治理方式,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效能。鼓励各地选择部分村、片进行试点,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打造各具特色和美乡村。创建村庄原则上 5 年内不得进行整村搬迁合并。
(四)坚持全域全要素打造。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村庄水、电、路、气、通信、物流等公共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完备度;推进并优化村庄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美化绿化工程、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
(五)强化村庄精神文明建设。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搭建乡村文化活动平台,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持续加强法治教育,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扎实推动移风易俗。
(六)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坚持和美乡村为农民而建,在创建方案制定、项目施工、长效管护机制建设等全过程、各环节,注重调动群众广泛参与。要积极采用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等方式,调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坚决避免“一招了之”。要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工作宣传,做好政策解读,让广大基层干部群众了解相关工作标准要求,增强和美乡村的社会知晓度。尊重基层创新创造,边建设边总结,及时推介可看可学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让各地干有遵循、学有榜样,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和美乡村创建以项目建设为主要载体,实行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责到县的管理体制,做好和美乡村项目管理。
(一)要做好项目储备。各县(市、区)将和美乡村创建项目储备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和管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网建设等方案规划相衔接,按照“村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定、市级报备”的程序进行项目入库。
(二)要严格项目报批。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项目选择,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含项目单位(村庄)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建设期限、绩效目标、资产权属、保障措施等),其中建设资金应明确使用方式,包括直接投资、奖励补助、以工代赈等。实施方案在项目覆盖村公示后,逐级报送至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实施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存在建设地点变更、建设规模变更或项目决算超过批复预算幅度 10%以上情况的,应按程序将变更方案报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同意。项目审批部门应严格项目变更程序,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确保实现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三)要严格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周期为 2 年,按照谁批准谁验收的原则,项目审批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 1 个月内,按照批复方案及相关合同组织竣工验收,并出具书面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包含项目实施结果、资金使用、资产权属、验收结论等内容。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依据竣工验收报告完成项目资金决算报账,项目建设形成的各类资产,及时确权到村集体,登记纳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
(四)要落实监管责任。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职责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做好项目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做好项目储备、方案报批、项目实施等环节的公告公示。项目单位规范收集整理项目资料,实行一项目一档案,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存档备查。
(五)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严格落实《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综合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农〔2021〕45号),切实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按资金拨付计划和工程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将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纳入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入项目建设,形成多元投入格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12月底前应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省级和美乡村项目资金绩效报告。
三、2023年度重点工作
我市争创到5个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名额,全省共64个,位列全省第6位。争取2023年省级和美乡村示范村149个,创建数量列全省第5,小组第2。38个2022年度省级和美乡村中,23个村庄已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100个2023年度市级和美乡村示范村已完成项目建设方案制定,15个村已完成项目招投标,8个村已开工建设。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乡镇在省级和美乡村推行乡村治理“信用+”、积分制模式,调动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性,让村民真正参与到村庄环境治理中。要完善“信用+”、积分制运行模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获取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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