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聊城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农村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提升、大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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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聊城市农村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提升、大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聊城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聊城市农村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提升、大突破”
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聚力攻坚突破年”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市委“6293”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决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提升、大突破”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按照“查问题、解难题、蹚路子、创经验、争示范”的思路,突出重点区域、短板弱项,突出平原特色、聊城特点,以排查问题短板、提升整体水平、打造乡村亮点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提升、大突破”行动,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居住舒适度,努力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聊城路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提升、大突破”行动主要工作为“342”系列行动,即开展三项情况排查行动、四项重点工作提升行动、两项难点工作突破行动。
(一)开展三项情况排查行动,排查村庄环境现状和问题弱项
1.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回头看”。对照全国、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目标,根据《聊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利用一个月时间,围绕“四个是否”(看目标是否如期完成,看问题是否查找清楚,看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看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聚焦农村厕改、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六个方面,对所有行政村实施拉网式大排查,认真摸清底数,逐村建立台账,制定整治方案,进行问题整改,为完成五年行动任务清好底子、打好基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核。〔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妇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
2.对村庄分类划档。制定下发《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村庄类别标准》(见附件1),根据村庄基础设施、环境状况及工作机制等情况,将全市村庄分为“示范样板村、标准提升村、基础薄弱村”三种类别。各县(市、区)组织乡镇(街道)对照类别标准,遵循村庄现状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对所属村庄甄别分类,动态调整原有村庄分类表,建立《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类别台账》,找出问题弱项,精准制定措施,分类逐次整改,持续提升“示范样板村”,有序突破“标准提升村”,重点攻坚“基础薄弱村”。〔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妇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
3.排查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认真践行“四下基层”,组织有关市直部门、县(市、区)、乡镇(街道)相关党员干部深入农村一线,聚焦宜居宜业、生态和美的建设目标,通过走访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拓宽畅通反映渠道,问情于民、问难于民、问愁于民、问计于民,摸准环境情况、吃透现实问题,整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生活舒适度的突出问题,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群众反映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负责人,“销号”式整改问题,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用心用情用力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这一民生实事,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妇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
(二)开展四项重点工作提升行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和总体质量
1.系统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对照全国农村改厕工作推进视频会议指出的七类问题,完善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提升农村厕屋、压水桶等配套建设质量,推广高压冲水枪式、按压式冲水、电动冲水、“脚踏式”冲水等方式,以村为单位对农户厕屋、冲水设备进行改造提升,确保厕具“好用”。提升数字赋能后续监管质量,各县(市、区)要对监测平台开展全面评估,稳步推行农村改厕“一厕一码”制度,实现农村户厕和公厕的信息化管理。提升管护和资源化利用质量,规范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储存、转运、资源化利用等方面设施设备建设,结合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利用。〔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
(2)持续提升乡村路域环境。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2024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500公里。扎实开展路网提升工程、道路通达工程、通行安全保障工程,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提升养护水平,增强通行保障能力,全面推进农村公路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优良中等路率达到80%以上。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强化路域环境治理,持续完善既有农村公路的安全、排水、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进入村庄的部分公路建设时,要与农村生活供水、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避免“前建后挖”,造成浪费。〔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
(3)全面治理生活污水。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方式综合治理,加强水体动态排查整治,将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分期分批实施整治,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杜绝“返黑返臭”。对生活污水已整治村庄做好管护,重点监管沿黄干线所有行政村,坚决遏制生活污水直排乱排现象。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聊城路径,到2024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以上。深入开展河湖清违和垃圾围坝整治,做好常态化监测。完成3条以上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
(4)重点解决杂乱杆线问题。加大农村线缆“蜘蛛网”乱象和线杆林立问题整治力度,以规范设置原有管线为主,确保弱电线路与低压线路明显分离,符合行业安全规范。弱电线路部分按照“平整对称”“横平竖直”的原则,对村庄线路进行统一规划,对主干道线路分类捆绑、统一入管,对胡同小巷零星乱线梳理捆绑、贴墙处理,在同一街巷尽量做到集中单边敷设,减少交叉跨越,整理合并盘留线缆圈,有条件的村庄建设使用“线管”和弱电井,做到“见管不见线、单线不过街”。对于废弃不用的管线杆架或权属不清且存在隐患的管线进行拆除,彻底清理垂线、“无头线”,达到街巷管线整齐、美观、安全的效果。落实好“新线入地”,进行修建道路、铺设下水道等“破土工程”前要做好线路规划,提前修建弱电井,铺设“线管”,做到“用线必入管、破土先下线”。完善农村线缆管杆管理机制,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单位要协调合作,在管道、杆路使用方面加强共建共享共管,从源头解决杂乱杆线问题。〔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国网聊城供电公司、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中国移动聊城分公司、中国联通聊城分公司、中国电信聊城分公司;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
2.全域提升村容村貌整治
(1)全面整治“四大堆”问题。聚焦村庄“四大堆”(生活垃圾堆、柴草堆、杂物堆、畜禽粪便堆)清理不彻底、问题常反弹的难题,重点对村头村尾、房前屋后、背街小巷、坑塘沟渠、围挡内外、村内主要道路、村与村连接路等区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清底化集中排查整治,全面清除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杂物、秸秆柴草、畜禽粪污、闲置农机及生产废弃物,着力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合理设置柴草有序堆放区,彻底清理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卫生宜居。持续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配齐更新改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备设施,进一步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农村垃圾处理能力,有条件的村庄实施垃圾分类处理,积极探索垃圾上门收集、“垃圾不落地”等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新路径。盯紧夏收秋收时段,整治“秸秆进村”“秸秆围村”问题。杜绝垃圾、畜禽散养由村内向村周边转移,促进村庄周边区域环境整洁有序,实现村庄内外一体整治、同步提升。运用好“积分制”“红黑榜”“信用+”等有效管理手段,引导改变村民乱摆乱放、乱扔乱丢的不良习惯,实现村庄干净整洁、长效保持。2024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废旧农膜综合回收率达到91.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
(2)分类整治残垣断壁和空闲宅基地。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所有残垣断壁、空闲宅基地、荒芜庭院进行全面摸排,统一登记,建立台账。以“清、拆、改、用、管”为主要目标方向,坚持“愿拆尽拆、不拆便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保障农民宅基权益的基础上,有序拆除改造村内影响村容村貌并有坍塌风险的残垣断壁,对破旧院墙进行补建修缮,尽量统一墙面、找平墙高,可对墙体适度进行喷绘、彩绘,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整洁美观。保护修缮具有一定文化传承价值的老宅老院,有条件的村庄可以改造成为村史馆。积极整治荒芜庭院,平整空闲宅基地、废弃地、边角地,整合盘活闲置资源,引导农民建设菜园、果园、花园和庭院作坊,因地制宜种植特色经济作物,积极发展“庭院经济”“边角经济”“美丽经济”。与“三资”清管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充分利用整治出的公共空间及时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在腾出的公共用地上种植观赏花草、经济作物,有条件的村庄建设“口袋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持续提升村庄宜居舒适度。2024年绿化美化提升村庄500个以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
(3)综合治理坑塘沟渠。全面整治农村各类坑塘沟渠,重点清除沿岸垃圾、杂草、漂浮物等,通过清淤、通沟、活水、绿化等方式持续改善农村水体环境,大力整顿坑塘周沿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问题,鼓励做好坑边塘围硬化建设,实现“水面净、水体清、周边美”的整治效果。实施分类治理改造,突出平原水乡特色,浅小坑塘可填平复耕或留作宅基地,深大坑塘可加固美化养鱼植藕,田间坑塘可改造成垃圾处理场或秸秆堆放点,努力提高治理改造科技含量和利用率,充分发挥坑塘沟渠的生态景观、水源调蓄、生产养殖等功能,打造基本型、生态型、景观性、经济型坑塘。全力推进乡村“美丽渔场”建设,发展“渔光互补”“藕虾共生”等新模式,发展高唐锦鲤、茌平莲藕等特色乡村水产产业,创新发展“坑塘治理+特色产业”的治理新模式。鼓励村集体对外承包村内坑塘,盘活闲置资源,保持治理长效。2024年,全市建成“美丽渔场”15个。〔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
3.深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建设
(1)深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片区建设。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片区作为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手段,与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片区、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三区”统筹推进,提高示范片区建设水平,提高示范带动成效。各县(市、区)要不断拓宽示范区范围,增加村庄数量,优化规划设计,提高建设标准,丰富项目内容,加大投入保障,统筹资源要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集中整治人居环境,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美丽庭院、美丽幸福河湖、美丽渔场等政策项目向示范片区集中,与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片区、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融合建设,各县(市、区)要在原来基础上再新建1-2个示范片区,示范片区内省市级和美乡村占比达到80%以上,基础薄弱村基本清零,辐射带动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再上一个台阶。〔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
(2)深入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建”,分级分类创建,做好培育储备,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县级示范村创建工作。高标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依托平原特色,每村因地制宜明确一个品牌、突出一项特色,将乡村建设与乡村产业、农田建设、文化旅游等领域融合,发展“美丽乡村+特色产业”等新模式,做到“一村一品”“一村一特”。优化项目管理,研究制定《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管理办法》,对示范村项目进行全程全域管理,保障项目建设质量。2024年,新创建省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150个,全市省市级和美乡村达到1000个以上,实现“千村示范、整体宜居”。〔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
(3)深入推进“美丽庭院”建设。采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和丰富多彩的活动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宣传、培训和指导,激发群众参与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深入一线开展调研督导,量化年度督导任务和计划,明确任务分解和完成时限,清单式推进督导工作,对建成户达标情况进行抽查,反馈问题整改提升。因地制宜推进“美丽庭院”示范点建设,2024年每个县(市、区)建设1-2个“美丽庭院”示范村,1-2条“美丽庭院”示范胡同,每个示范点要形成特色亮点,以点带面,连片发展。完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和奖励激励工作机制,通过表扬、积分兑换、建设光荣榜等激励措施持续发挥建成户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市级示范区及和美乡村建设,推动省级示范区“美丽庭院”建成比例达到60%,市级示范区“美丽庭院”建成比例达到50%。〔牵头部门:市妇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
4.统筹提升工作推进机制
(1)强化工作推进机制。完善市级统筹调度,县级主体责任,镇村直接负责、具体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压实部门和县镇村“四方责任”。市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定期督导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尽量将相关政策项目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倾斜,适时组织召开推进协商会议。各县(市、区)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持续加大资金投入。镇村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开展整治提升工作。〔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妇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
(2)建立问题清单管理机制。对五年行动“回头看”排查问题、日常暗访评估发现问题、国家和省通报问题、新闻媒体曝光问题、农民群众举报问题等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对问题整改情况,市直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回头看”,对于久拖不改、整改不到位、推诿扯皮等问题进行通报,视情况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妇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
(3)优化督导激励机制。继续实行督导约谈制度,每季度至少对所有乡镇(街道)综合督导1次,定期组织召开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约谈推进会,适时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会。在全年农村人居环境督导考核工作中,试行“揭榜挂帅”工作机制(见附件2),以“解难题、蹚路子、创经验、争示范”为目标,坚持“谁有办法、谁就揭榜,谁有本事、谁来挂帅”,强化“有解”思维和攻坚意识,聚焦农村人居环境难点问题和顽瘴痼疾建立“揭榜挂帅”需求清单,鼓励基层“揭榜挂帅”,拉高标杆、敢闯敢试,全力攻坚顽瘴痼疾,积极探索典型经验,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全面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妇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
(4)完善农民主体参与机制。健全完善村庄环境网格化管理、“信用+”“积分制”“红黑榜”“胡同长”等制度,完善村规民约,深化“美丽庭院”建设,广泛调动党员干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力营造“人人干环境、人人享环境”的热烈氛围。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将环境卫生治理纳入积分指标体系,与党员干部评先评优及村民积分奖励挂钩。建立由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组成的村庄环境监督小组,让有能力、有资格的村民成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执行者和监督者,提高村民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主人翁意识。〔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妇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
(三)开展两项难点工作突破行动,突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聊城路径
1.在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聊城路径上实现大突破。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大调研,对2019年以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工作措施、工作成效、经验启示进行复盘总结,梳理有效措施手段,查找问题短板漏洞,调研分析现状实情,总结聊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工作经验。在大调研基础上,结合“大提升”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制度,优化工作措施,强化督导考核,鼓励改革创新,尊重基层首创,持续提升整治效果,保持长期管护效果,积极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聊城路径。各县(市、区)要在全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县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经验,力争探索发展出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县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经验。〔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妇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
2.在建设具有平原特色的和美乡村上实现大突破。聚焦全面建设乡村振兴,以“宜居宜业、文明和谐、乡韵乡愁”为目标,突出平原特色、聊城特点,重点推进乡村建设,扬优势、补短板,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打造聊城乡村品牌,探索发展具有平原特色和美乡村的乡村建设新路径。坚持系统谋划、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发挥平原地貌优势,充分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遵循乡村发展规律,高标准规划、精细化设计,突出“微改造”“精设计”“巧利用”“小景观”,力争做到“一村多品、一村一韵”。进一步凝聚攻坚合力,部门协调合作,市县上下联动,聚集要素资源,汇集政策项目,提高村庄规划、建设标准,提升村庄绿化、美化水平,展现生态、文化禀赋,突出产业、旅游特色,力争打造一批平原特色突出、形态形式各异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
三、实施步骤
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大排查、大提升、大突破”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分阶段不分步骤,三个阶段压茬推进、同步进行,问题整改贯穿始终,督导检查穿插其中。
(一)“大排查”阶段(2024年3月-2024年5月)。各县(市、区)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迅速开展相关工作。由县(市、区)主导,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回头看”和专项调研活动,将所有村庄划分类别,广泛调研群众意见,建立动态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落实整治措施、时间和责任人,彻底清底子、消存量,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大改观、大提升。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调研,加强督导,抓好落实。
(二)“大提升”阶段(2024年3月-2024年12月)。各县(市、区)要聚焦“双百工程”未整改的、“回头看”发现的、农民群众反映的、市直部门督导发现的各类问题,对照四项重点工作的提升标准,压实责任,挂牌督办,紧盯不放,确保实效。对于新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边排查边整改。对于容易反复的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建立督导落实机制,抓实抓紧,防止反弹。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定期督导,加快进度,确保如期投入使用。对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片区、和美乡村示范村、“美丽庭院”等示范项目,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切实达到示范成效。市、县两级相关部门成立督导组适时督导暗访检查,召开评比观摩现场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大突破”阶段(2024年8月-2024年12月)。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全面梳理近几年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找出示范,打造典型,分领域、分项目总结典型案例,积极向上汇报,加强对外宣传,积极推广、广泛宣传。9月底前,各县(市、区)要打造出县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品牌,彰显平原特色和聊城特点。10月中旬前,各县(市、区)总结出农村人居环境的县域特色整治提升路径,以改革创新措施,用成效支撑措施。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全面调研,及时发现总结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案例,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聊城路径,打造具有平原特色和美乡村的聊城品牌。
12月中旬,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认真总结行动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委农办,市委农办结合各部门、县(市、区)行动实施情况,形成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大排查、大提升、大突破”工作情况报告,提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审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调度、督导检查。市委农办、市委督查室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市级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各乡镇(街道)、村庄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党政班子成员要具体包联“基础薄弱村”,全力整治提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督导考核。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县(市、区)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体系,实行“蓝黄红牌”全过程考核,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市级要完善优化多部门联合督导体系,优化考核方式,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县(市、区)、乡镇(街道)通报表扬,予以经费保障、危房改造、和美乡村创建名额分配等政策方面倾斜;对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进展缓慢、成效较差的县(市、区)、乡镇(街道)通报批评,由市委农办建议市委、市政府进行约谈、问责。适时进行“电视微问政”,对整治成效差的乡镇(街道)进行电视问政。县级要深化奖惩机制,引导乡镇(街道)将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与村党组织书记评先树优、补贴报酬紧密挂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乡镇(街道)要加强考核成果运用,抓实问题整改,突出实绩实效。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市、区)要做好经费保障,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资金,整合各乡镇(街道)在环卫保洁、农村环保等方面的费用,集中攻坚农村人居环境补短板强弱项,改善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同时坚持涉农资金整合捆绑、统筹使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集体补充、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资金保障渠道。
(四)全面宣传动员。每个乡镇(街道)要结合自己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行之有效、操之可行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注重总结行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及时宣传推广,力争探索创新可推广可复制的“聊城经验”。同时各乡镇(街道)之间要深入交流学习,让“好经验”走进来,让“好机制”走出去,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奋力实现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攻坚突破。
附件1
村庄分类标准
一、示范样板村,概括为“五美”:
1.村庄整体美:村庄整体形态规整,与周边环境相得益彰,整体风貌和谐统一,村内布局合理,主次道路、自来水供给、污水处理、排水系统完善,各类文化活动等基础设施齐全,村内无空闲荒芜地、无危旧房屋、无畜禽棚、铁皮棚、不规范防盗网等有碍观瞻的地方,“三线”整理规范。2.村庄环境美:村容整洁、干净、美观,可视范围内无裸露垃圾、无杂草丛生、无“四大堆”、无乱摆乱放、无破损过街横幅及广告牌匾。道路平整,无坑洼积水,无污水乱排,无放养鸡鸭等畜禽。农户落实“门前三包”情况较好。3.村庄庭厕美:村庄内有能够达到“布局美、设施美、卫生美、绿化美、家风美、厕所美”的要求的庭院。庭院外空闲地能够打造“小景观化、小菜园化、小果园化”等多种形式的“庭院经济”。4.村庄景观美:村庄内景观节点要结合本村历史文化渊源,按照“适宜、经济、美观”的原则对集中公共区域进行合理规划设计,进行树木栽植地面种花草等层次丰富、错落有致、整体协调的节点美化格局。5.村庄民风美:村领导班子工作有力,主动积极谋划本村环境治理,有效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积分制”等长效管护机制较好。
二、标准提升村,整体概括为“五好”:
1.基础好:标准村整体基础设施较好,村庄形态布局合理,有相应能够满足群众生产生活所需的基础设施。村内主干道路及胡同全部硬化到位,干净整洁,道路两侧基本绿化到位。无乱涂乱画等小广告、无破损横幅及广告牌匾,“三线”整理相对规范。2.卫生好:村庄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运转良好,无破损垃圾桶,村民自觉将垃圾有序放置到垃圾桶内。基本消除“四大堆”问题,无物品乱摆乱放等现象。残垣断壁、危旧房屋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村内空闲地得到有效利用,主街道无坑洼积水现象。3.庭院好:村庄有“美丽庭院”户,“美丽庭院”户能够起到示范带动效应。庭院外空闲地能够打造“小景观化、小菜园化、小果园化”等多种形式的“庭院经济”。4.景观好:村庄内有相应的景观节点,能够对村内集中公共区域进行合理规划使用,栽植相应的绿化苗木,无集中公共区域空闲地,形成较为协调的节点美化格局。5.民风好:村领导班子健全,能够积极谋划本村环境治理,有效动员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积极探索适合本村的长效管护机制。
三、基础薄弱村,整体概括为“五有”:
1.有基础:村内主干路具备提升的基础,道路两侧干净整洁,自来水供给系统完善,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和排水治理,有相应的文化设施,村内空闲地无杂草丛生,无畜禽散养现象,“三线”无低垂断线。2.有队伍:有卫生保洁队伍,保洁人员按时上下岗,能够开展正常的保洁工作。对乱摆乱放、乱涂乱画、“四大堆”问题进行有效制止,及时清除破损条幅及广告牌匾,积极引导群众开展门前“三包”工作。3.有引导:村庄“美丽庭院”户能够达到“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风美”的要求,农户能够对庭院外空闲地进行合理利用,不堆放杂物。4.有景观:充分利用农村遗留石磨、石磙、石墩等物品因地制宜建设小节点、小景观。村庄至少要建成1-2个原生态节点景观。5.有组织:村领导班子要积极组织本村村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积极探索并制定本村环境提升计划及措施,年度内村庄环境要有较大改观。
拆迁村
1.正在进行拆迁的村庄。2.近三年内列入拆迁计划并已公告村民进行公示的村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
聊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揭榜挂帅”活动
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激发基层干部聚力攻坚的内生动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揭榜挂帅”活动,鼓励县乡聚焦农村人居环境难点难题,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全面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努力探索具有平原特色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聊城路径”。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解难题、蹚路子、创经验、争示范”为目标,坚持“谁有办法、谁就揭榜,谁有本事、谁来挂帅”,强化“有解”思维和攻坚意识,聚焦农村人居环境难点问题和顽瘴痼疾建立“揭榜挂帅”需求清单,激励基层自主揭榜,拉高标杆、敢闯敢试,全力攻坚顽瘴痼疾,积极探索典型经验,打造示范样板镇村,奋力开创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新局面。
二、揭榜程序
(一)建榜。由市委督查室、市委农办牵头抓总,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妇联等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围绕村容村貌提升、农村户厕管护、黑臭水体治理、坑塘综合治理、美丽庭院建设、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等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揭榜挂帅”清单库,明确细化项目内容、攻坚标准、完成时限。
(二)发榜。由市委农办负责,对榜单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研判,遴选提升影响力大、示范带动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项目,建立发布攻坚榜单,每季度发布1-2个榜单,每个榜分配5个揭榜名额。
(三)揭榜。榜单发布后,全市各乡镇(街道)进行揭榜。
1.自主揭榜。县(市、区)、乡镇(街道)在明确榜单任务、攻坚思路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2.推荐揭榜。县(市、区)集体研究能够承担榜单任务的乡镇(街道),推荐参与揭榜。
(四)定榜。由市委农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参与揭榜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评审,提出拟参与的揭榜镇街并公示,确定揭榜单位。
(五)跟榜。揭榜单位要聚焦项目攻坚内容和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节点化、节点责任化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限时交账、按时完成。市委农办牵头相关部门全程跟进,定期调度督导项目推进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揭榜单位推进工作不力的、攻坚措施不强的,应及时申请退榜,不要贻误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进度。
(六)评榜。由各级领导、发榜单位、专家学者、社会第三方等组建“评榜团”,通过实地查验、查验资料、评估会谈等方式,对揭榜单位进行达标验收。对照试点项目清单,对整治问题有效、提升效果明显、工作经验成熟的单位,认定揭榜成功;对整治提升效果不佳、工作措施无创新的单位,认定揭榜失败。
(七)用榜。对揭榜成功的单位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督导考核中给予“一票肯定”,直接“蓝牌”;揭榜失败的单位给予“一票否定”,直接“红牌”。同时将各县(市、区)的揭榜数量作为督导考核的决定性加减分事项。
建立推广应用机制,加大通报表扬力度,鼓励基层大胆创新、破难攻坚、争当示范,总结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最大程度转化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统筹调度,县级主体责任,镇村直接责任、具体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市委农办、市委督查室牵头抓总,市级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强化统筹谋划、布局张榜;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立足实际、科学决策,积极揭榜、挂帅出征。坚持边干边完善,加强过程指导,及时总结复盘,确保“揭榜挂帅”工作任务高质量推进、高效能落实。
(二)强化督导考核。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蓝黄红牌”考核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揭榜挂帅”活动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督查考核评比同步进行,强化全过程督查,防止出现“只揭榜不攻关、只挂帅不出征”。落实奖惩措施,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乡镇(街道)通报表扬,予以经费保障、和美乡村创建名额分配等政策方面倾斜;对工作措施不力、成效较差的县(市、区)、乡镇(街道)通报批评,由市委农办建议市委、市政府进行约谈、问责。日常考核成绩纳入年底乡村振兴考核。
(三)全面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媒体媒介加大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揭榜挂帅”活动的宣传力度,上下齐动员、揭榜当先锋、领衔破难题,营造敢闯敢干、唯实争先的浓厚社会氛围。同时,要注重总结提炼“揭榜挂帅”活动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推广的“示范榜”,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广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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