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聊城市2021年耕地轮作休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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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农业农村局、开发区和高新区分局(开发区):
为做好我市耕地轮作休耕工作,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耕地轮作休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种植字﹝2021﹞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了《聊城市2021年耕地轮作休耕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7日
聊城市2021年耕地轮作休耕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耕地轮作休耕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为确保圆满完成我市2021年度耕地轮作休耕任务,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耕地轮作休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种植字﹝202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耕地和种子暨春季农业生产现场会议、全市春季农业生产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优化种植结构,调节农产品有效供给,提升耕地质量,以县(市、区)为单位,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载体,以项目化形式推进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工作,促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根据省农业农村厅部署安排,2021年我市共承担1万亩耕地轮作休耕任务,推行玉米与大豆等粮豆轮作,增加市场紧缺的大豆供给,加快构建绿色种植制度。实施期限自2021年夏种开始,秋收结束。
(二)技术路径
1.推进规模化种植。在我市选择产业基础好的县(市、区),集中连片开展玉米与大豆轮作、杂粮与大豆轮作、玉米与大豆间作等,扩大大豆种植规模,增加市场供给能力。
2.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广轻简化、标准化栽培技术,支持实施统一选用良种、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化收获,探索建立标准化、绿色化轮作间作生产新模式,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3.示范推广新型耕作制度。探索建立耕地轮作长效机制,总结玉米与大豆等粮豆轮作间作的成功经验,集成推广新技术、新模式,为推进耕地轮作制度改革提供示范和样板。
(三)任务分配
在前期承担意愿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大豆产业基础、自然条件、新型粮食经营主体种植意愿等因素,对工作任务进行分配(具体见附件1)。
三、配套政策
(一)对开展轮作的给予补助
1.补助对象。自愿参加并签订耕地轮作协议且轮作大豆种植规模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补助对象。补助依据是大豆的实际种植面积,大豆与其他作物间作的要以折实面积为依据。
2.补助标准。中央财政按照每亩1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3.补助方式。市财政局根据承担任务的县(区)承担的任务量,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在补助方式上,通过“齐鲁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补贴。
(二)实施大豆保险。继续实施大豆农业保险,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帮助农户预防各类自然灾害,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具体政策参照《山东省大豆种植保险条款》执行。
(三)农机购置补贴。将大豆播种、收获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购买机械,提高大豆生产机械化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各承担任务的县(区)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任务区域、技术路径、操作方式、保障措施等。于6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电子版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承担任务的县(区)根据专家意见建议将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以正式文件(一式六份)上报,实施方案经市农业农村局批复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逐级签订轮作目标责任书和协议。根据省里部署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与承担任务的县(区)(见附件2)、县(区)与承担任务的乡镇,逐级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任务、明确责任。乡镇要与承担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明确地块、面积、补贴金额等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耕地轮作休耕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乡镇与承担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的协议要以县(区)为单位,于6月28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统一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三)认真填报四至信息。承担任务的县(区)要高度重视四至信息填报工作,要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为依据,认真填写承担任务的乡镇、村和地块完整四至坐标经纬度信息(见附件3)。承担任务的县(区)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四至坐标经纬度信息表以县(区)为单位于8月11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四)做好公开公示。承担任务的县(区)要组织有关乡镇、村采取走访农户、实地测量等方式,按期完成任务面积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在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五)兑现补贴资金。承担任务的县(区)要根据协议内容和核查结果,按照补贴标准,通过“齐鲁惠农一本通”将补助资金兑付给承担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月31日前要完成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要严格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市级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协调指导组和技术指导组(见附件4、附件5),统筹指导全市耕地轮作休耕工作。各承担任务的县(区)要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落实工作组,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轮作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技术指导,为试点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农户尽快掌握大豆种植技术要领。要搞好机具改装配套,满足生产需要。要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耕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机械收获等社会化服务。要积极对接大豆加工销售龙头企业,推进订单种植和产销衔接,努力增加轮作效益。
(三)搞好总结宣传,切实保障工作成效。各承担任务的县(区)要及时进行总结,于11月25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要通过现场观摩等方式,大力推行轮作制度,增强农业绿色发展的自觉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耕地轮作休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樊春燕 杨红燕
联系电话:8287155
邮箱:lcsnwzzyk@lc.shandong.cn
附件:1、聊城市2021年耕地轮作休耕任务安排
2、耕地轮作休耕工作目标责任书
3、XX县(市、区)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四至信息表
4、聊城市耕地轮作休耕工作协调指导组
5、聊城市耕地轮作休耕工作技术指导组
附件1
聊城市2021年耕地轮作休耕任务安排
县(市、区) | 面积(万亩) |
莘县 | 0.3 |
冠县 | 0.29 |
阳谷县 | 0.24 |
开发区 | 0.17 |
合计 | 1 |
附件2
聊城市2021年耕地轮作休耕工作
目标责任书
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耕地轮作休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种植字﹝2021﹞24号)
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耕地轮作休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完成2021年 万亩耕地轮作休耕任务。
二、工作责任
(一)承担任务的县(市、区)成立以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推进落实机构,保障轮作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承担任务的县(市、区)要细化实施方案,确定实施区域,把任务落实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到具体地块。
(三)承担任务的县(市、区)要成立技术指导组,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宣传、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
(四)承担任务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步骤和程序,做好任务分解、协议签订、四至信息采集上报、面积公示核查、补助清册汇总审核、补助资金发放、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强化总结宣传。轮作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于2021年11月2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要注重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和技术模式,加快构建绿色种植制度。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
附件3
XX县(市、区)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四至信息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县(市、区) | 地块位置 | 地块四至 | 种植作物 | 面积(亩) | |||
东 | 西 | 南 | 北 | ||||
XX县 | XX乡镇XX村 | 经度: | 经度: | 经度: | 经度: | 大豆 | |
纬度: | 纬度: | 纬度: | 纬度: | ||||
经度: | 经度: | 经度: | 经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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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度: | 经度: | 经度: | 经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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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用Excel表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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