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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与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报送2025年度新型职业农民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聊农字〔2025〕35号)。该文件是落实省级相关政策、深化我市农业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关键举措,旨在系统化、规范化地开展本年度新型职业农民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一、 文件背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才是关键。传统农民向“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转型,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通过建立科学的职称评价体系,可以有效识别、激励和凝聚一批农业产业带头人,为聊城现代农业发展注入强劲的“人才动能”。
二、 出台目的
一是构建规范高效的评审实施框架。通过明确申报范围、条件、程序、要求及各部门职责,将原本可能较为分散、模糊的评审工作,转化为一套清晰、可操作、有章可循的标准化流程。这有助于杜绝随意性,保障评审工作的严肃性与公信力。二是充分调动新型职业农民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职称不仅是专业能力的认定,更是社会尊重和职业荣誉的象征。为农民评职称,实质上是给予其与专业技术人员同等的社会认可,破除“农而无职”的传统观念。此举旨在激发广大农业从业者钻研技术、提升管理、拓展经营的内生动力,引导他们向更高层次的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从而稳定并壮大乡村人才队伍。
三、 核心目标
最直接的目标是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认定出一批真正具备高级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为他们颁发与其贡献和能力相匹配的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
通过职称评审这根“指挥棒”,树立鲜明的能力与实绩导向。引导广大农业从业者不仅注重生产规模,更注重科技应用、生态保护、品牌建设、联农带农等综合能力提升,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长远来看,旨在逐步优化我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的结构层次,形成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衔接有序的人才梯队。同时,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社会氛围,增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自豪感与归属感,为乡村全面振兴构筑坚实的人才基石。
四、 主要内容
聚焦于农业农村工作一线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及涉农企业中的专业技术农民。同时,划清政策边界,严格排除公务员、事业编制等人员,评审面向在我市农业农村领域从事专业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包括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涉农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相关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滴灌至真正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明确以《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为依据。该标准条件涵盖了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示范带动等多个维度,强调解决实际生产问题的能力和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体现了“论文写在大地上,成果留在农户家”的务实评审理念。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需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申报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涉密材料不得网上提交,违者按保密规定处理。申报人所在单位或常驻村(居、社区)负责审核材料,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乡镇(街道)对申报人进行审核,重点核查是否存在生产安全、质量安全、不良诚信、破坏生态环境等负面行为,并出具推荐意见。材料经县级农业农村和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市级部门。其中,正高级职称由市级审核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副高级职称由市级高评委评审。凡存在不符合评审条件、填报不规范、未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未经公示、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职称政策等情况的,不予受理。
五、 支撑举措
要求各级农业农村和人社部门从乡村振兴战略高度认识此项工作,加强沟通,形成合力。不仅要做好高级职称申报,还要统筹推进本地中、初级职称评审,构建全覆盖的职称评审工作格局。
明确了各级审核主体的“守门人”职责,强调把好“三关”(入口关、审核关、程序关)。对弄虚作假等行为“零容忍”,确保评审过程的清风正气和评审结果的含金量。
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细节和意义,做好解疑释惑工作。目的是提高政策知晓率,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打消顾虑、积极申报,变“要我评”为“我要评”,从而激活人才“蓄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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