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关于印发〈聊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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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制定的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扎实做好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制定《聊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二、方案制定的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大决策,事关全市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福祉、切身利益和身心健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聊城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平清种增改”自主治理行动,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切入农村“家家整洁、村村清洁”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农村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农村人居环境持续优化,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方案的重点内容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制定了《聊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实施方案是指导“十四五”时期我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文件,内容共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健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合理设置乡村公益岗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六个部分。其中,实施方案规定的整治提升重点任务包括巩固扩大农村“厕所革命”成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整体提升村容村貌等四个大项15项具体工作任务,共涉及发改、财政、住建、生态、卫健、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妇联、城市管理等部门。
四、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聊城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张士新
联系电话:0635-828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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