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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2022年聊城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1500MB2865470R/2022-4415362
2022-04-30 17:17:19
市农业农村局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2022年聊城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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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意义

目前,全市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1.8%,农机总动力达到1076.2万千瓦,各类农机保有量达20万余台(套),其中拖拉机8.3万余台,联合收获机械3.6万余台,全市已创建3个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6个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56个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对照《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申报条件》,我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但仍存在着创建工作开展不均衡、创建氛围不够浓厚、农机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为用好优势条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我市“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在深入调研、借鉴外地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2022年聊城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实施方案》。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活动,推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农机经营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022年,全市达到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标准要求,争创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

三、创建步骤

创建工作可以分为四个步骤:一是创建准备(2022年4月底)。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市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活动宣传发动。二是集中创建(2022年5月至6月)。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与“安全生产月”“三夏”“三秋”作业监管等安全监管行动结合起来,强化联合执法,提高农机登记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自查迎检(2022年7月至8月)。对照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标准,查漏补缺,完善提高,收集各类创建工作资料,编制宣传我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工作的文字和音像资料,展示我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工作成果,迎接国家级考评验收。四是巩固提升(2022年9月至12月)。对创建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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