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聊城市农业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6-01-23 14: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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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局有关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农业农村领域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体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聊城市农业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static/UEditor/themes/default/exts/xlsx.svg附件:聊城市农业农村领域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 .xlsx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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